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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用超声诊断设备声输出公布要求

Requirement for the declaration of the acoustic output of medical diagnostic ultrasonic equipment
国家标准《医用超声诊断设备声输出公布要求》 由TC10(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)归口,TC10SC2(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分会)执行 ,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。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。 主要起草人 王志俭 、忙安石 。 GB 16846-1997 (全部代替) GB/T 16846-2008 现行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:IEC 61157:1992。 采标中文名称:医用超声诊断设备声输出公布要求。
  基础信息
标准号 GB/T 16846-2008
发布日期 2008-03-24
实施日期 2009-01-01
全部代替标准 GB 16846-1997
标准号 GB/T 16846-2008
发布日期 2008-03-24
实施日期 2009-01-01
全部代替标准 GB 16846-1997
  起草单位
  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
  起草人
  王志俭
  忙安石
  推荐标准
  申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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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关键词标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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